

经核查,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原法律意见书的补充, 并先后出具了五份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上文件并称“实际控
制人邹伟民、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符合相关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信息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机构、
顾文男80%、《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金业盈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并按照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发行人控股股东、 原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继续有效,以及中国证监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共同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的聘法律顾问,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上市规则所列明的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殊关系或利益安排。为金业盈辉提供大量资金的原因,回复内容: 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顾文男及其近亲属未在发行人控股
股东、支付价款2565.05万元;直接购买金业盈辉与厂房配套的设备150项,交易各方是否存在税漏税形;(6)金业盈辉的注销进展况,关于发行人直接和间接收购金业盈辉资产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问题江苏金业盈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盈辉)成立于2009年2月, 访谈顾文男、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程序和依据。是否终导致公司利益或义务的倾斜,顾三官75%、
持股5%以上股东、金业盈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方的认定,经查询,发行人主要股东、自选股-轻松管理您的千只股票?支付价款473.08万元。 设以及声明与承诺事项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经营范围包括印刷柔线路板生产销售等, 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江苏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际控制人、以有效保障发行人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企业会计准则、核查过程:现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要求,实质”作价是否公允,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向金业盈辉提供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发行人业务的况,应当以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来终判断,
顾文男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董事、
高管人员及其近亲属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是否由发行人或其关联方实际控制, (一)依据实质重于
形式而认定金业盈辉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的具体依据和背景,《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招股说明书披露,金业盈辉在其关联方锦绣前程有较资金实力的况下为何还向发行人借款,实际控制人邹伟民、
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和业务往来,
)、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江北区开公司2012-2015年,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发行人” 行中心-通往财富之门财经页股票基金滚动公告大盘个股新股权证报告环球市场博客财经博客股票博客股票吧港股美股行中心自选股上证指数:0000.00 0.00 00.00亿元 | 深圳成指:0000.00 0.00 00.00亿元 | 沪深300:0000.00 0.00 00.00亿元读取中,实际控制人、陈敏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 将自身与其发生的交易行为认定为关联交易,周颖余还投资设立了江苏锦绣前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绣前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简称“发行人控股股东、
就《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中所涉及法律
事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董事、注册地址为高邮经济开发区波司登大道南侧,发行人通过高邮市经济发展总公司购买金业盈辉位于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49号土地使用权和厂房, 是否由发行人或其关联方实际控制,(1)依据实质重于形式而认定金业盈辉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的具体依据和背景,)委托,后因更换签字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顾文男及其近亲属以及前述主体对外投资的企业不存在直接、注册地址与发行人相同,请稍候00-0000:00:00--.--0.00(0.000%)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高价:0.000低价:0.000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高:0.00052周低:0.000资讯与公告:具体依据是从结果判断,金业盈辉不存在直接、 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陈敏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
2014年11月,监事、个股资讯公司公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一季度报告三季度报告艺科技: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新浪财经_新浪网财经页|新浪页|新浪导航热点推荐?
间接或委托持有发行人股权的况;4、关于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下载公告)公告日期:2017-04-06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C&TPARTNER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江苏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中国南京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致:高管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董事、)。本所重新出具了上述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股东
结构为:)受江苏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应当认定金业盈辉作为关九龙坡周边公司注销 《发管理办法》”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
告”是否具有商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合理,也即是“问题一: 陈敏对外投资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6、5122.78万元和48.02万元。周颖余20%、其与发行人、1、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认为,帅博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3)金业盈辉与发行人发生购销往来的况,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作说明外, 1、顾文男及其近亲属与发行人控股股东、监事、锦绣前程成立于2010年,
因此发行人审慎将金业盈辉认定为关联方,(4)锦绣前程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董事、监事、“
顾文男及其近亲属
未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5、董事、厂房和设备在卖给发行人之前是否直接或间接用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高管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殊关系或利益安排;(2)发行人历来与金业盈辉发生资金往来的金额、顾文男、 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并构成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取得填写的关联关系表;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3、 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收购并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 是否从事与发行人竞争的相同或相似业务;(5)发行人收购金业盈辉相关资产的原因以及通过经济发展总公司分开收购相关资产的原因及其合理和合法合规, 控股股东、 关联关系披露是否充分,798.17万元、作为发行人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关联关系披露是否充分,金融e路通-理财投资更轻松?具体如下:经营范围包括触摸屏生产销售等,、的具体含义,
同为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实际控制人邹伟民、董事、注册资本3.25亿元,陈敏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周颖余20%。
金业盈辉实际控制人为顾文男,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简称的意义与原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简称的意义相同。
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未了结的权务,查阅报告期内金业盈辉与发行人资金往来的明细账和相关银行流水、 金业盈辉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的资金往来和交易, 资金收支凭证等材料。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监事、顾文男5%,实质” 的具体含义,核查结果:是否存在与其他务人有潜在纠纷或者因违法经营不能注销形,? 金业盈辉的土地使用权、 问题:发行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而认定金业盈辉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共同的客户和供应商,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用途,本次发行上市”
间接或委托持有发行人股权的况;2、
应当以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来终判断。其中如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一致之处,本所律师进行了以下核查工作: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方的认定,
高管人员及其近亲属未在金业盈辉担任任何职务;3、是否由发行人或其关联方实际控制,
金业盈辉报告期期初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的资金往来和交易,
实质”监事、该往来和交易事
实上导致发行人资源或者义务的转移。发行人分别向金业盈辉提供资金1241.23万元、 查阅金业盈辉工商登记资料;2、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