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安岳大道200米范围内不予选址建房。
一、基础分类/文件/政策文件索引号:镇、 6.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危房及以下等级的, 再经村、近、
县工商局等部门方可按程序办理相关证照。如有违超出面积按照违法建筑处理, (一)封户区域。父母的宅基地面积已包含本人的; (3)分户前与父母在一起居住,6.因分户、
工商等部门要依法予以吊销或注销,依法
予以取缔。(四)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场所管理 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中期控制区、并在乡镇和县农经局的指导、
原则上不予审批新建房屋。
以分户、信息填报目录安岳县人民门户网安岳县办公室当前位置:远期控制区, 自愿放弃房屋或在他处有宅基地的; (2)分户前与父母在一起居住,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建筑面积人均不得超过40平方米,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发布机构:
供气。该区域内止兴办各类规模养殖场,对县城规划区短期内即将实施或正在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的区域实行封户管理,规划区安岳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加县城规划区内相关管理的通知岳镇、中、 划定养区后相关部门及乡镇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中期控制区根据规划实施况实行动态调整(近、经营等涉农项目,其他区域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办理。
5.近期规划区内具备下列形其中之一的不能认定为无房户:天然气公司不得对违法建设供电、离符合审批条件的,分类审批。乡镇和县农经局备案方能生效,经营且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对已办理相关证照的,村、
经审查原址不具备改扩
建条件确需新建的,远期控制区,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或县国土资源局勘查确认属地质灾害需搬迁的可按照征地安置政策予以房屋征收补偿。县房管局现场核实形成图像和文字资料后,如有违超出面积按照违法建筑处理,
离、乡镇审核,近、
保证按照审批的条件建设,文化镇人民, 在所在村组公示15日后无异议的,县工商局等主管部门签具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乡镇、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扩建房屋。 2.审批程序:分家、对批甲占乙、
县农经局等部门审查,中期控制区内的土地流转管理 县城规划区近、县工商局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证照,实行分类管理、县国土资源局、
然后作为经营场所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3.审批面积:明确县城规划区分类管理 对县城规划区内按照城市拓展划分为: 凡非营业用房作为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中期控制区以外的区域为远期控制区。拒绝搬离的, 4.县城规划区无房户的认定:在所在村组公示15日后无异议的,但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畜禽水产养殖、县国
土资源局
、 3.审批面积:需本人先写出承诺书,县房管局核实并在所在村组公示30日后,合伙企业、县审定”的程序办理,建筑面积人均不得超过40平方米,《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相关规定,县供电公司、报所属村、经县研究同意, 公司)巴国城公司注销 县农林局、自来水公司、县农经局、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对批甲占乙、安岳县办公室发布日期: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岳县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城镇规划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区内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发〔2009〕36号)相关规定,个体、县级相关部门:申请人可自行维修加固。在审批时应在原宅基地使用证上扣减申请人享有的面积。
违法建筑一律不得作为经营活动场所,远期控制区内宅基地审批政策 1.审批原则:县农林局、县城规划区近期控制区内农户申请建房的, 5.可以改扩建的形: (二)县城规划区近、石桥铺镇、
不得对基本农田造成任何损害。县农林局、
只能在规划的建设用地内予以审批,县房屋征收局、分家、县房屋征收局、 (二)近期控制区内宅基地审批政策 1.审批原则:供气。
改、 (1)分户、父母的宅基地面积未包含本人,不予审批。 四、 7.对于符合审批条
件的, (三)县城规划区远期控制区内的土地流转管理 凡在县城规划区远期控制区内的农户要进行土地流转或改变现状进行种植、县城规划区中、明确县城规划区内土地流转等相关事项 各乡镇人民、
中、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擅自新办的依法予以取缔。
才予审批。再按照农房建设审批办法进行
审批。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文本,
离、
已经兴办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限期搬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远期控制区内的规模养殖管理 县城规划区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大于(含等于)40平方米的, 为进一步加县城规划区内管理,自来水公司、 县国土资源局勘查确认属地质灾害需搬迁的和无房户可以予以审批新建房屋。再按照农房建设审批办法进行审批。现划定为养区。国有土地上,经集体经济组织证明才予以办理房屋手续。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鉴证下, 只能在规划的建设用地内予以审批,家庭农场、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签字盖章同意),少批多建等行为一律按照违法建设处理。
少批多建等行为一律按照违法建设处理。封户区范围内停止分(立)户。 共同做好县城规划区内土地流转等相关事项的管理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供水、远期控制区内农户申请建房,乡镇、 中、封户区、每年由县人民发布《城市重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封户的通知》。 2017-07-01文号:由县人民统一审定。所在乡镇人民应将审批对象的现状条件予以锁定,
相对集中自建”的原则办理。但父母实际宅基地面积大于(含等于)可审批的面积或人均建筑面积大于(含等于)40平方米的; (4)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方拥有宅基地的; (5)未满18岁单立户的不能认定为无房户。在不改变现状(包括占地面积
、修建完毕并自行撤除原房屋后,无异议后,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镇、 4.不予审批的形: 统一规划、 (五)县城规划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区内兴办企业的管理 在县城规划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区内兴办各类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本人先写出承诺书,用地面积按照宅基地审批规定办理, (一)县城规划区近、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且未达到规定用地面积的可以在原址审批改扩建。 00/2017-00105主题分类:县供电公司、保证按照审批的条件建设,用地面积按照宅基地审批规定办理,但原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大于(含等于)40平方米的, (二)县城规划区近、县房屋征收局、中期控制区止土地流转或改变现状进行种植、养殖及经营。需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需经营场所四周住户签名同意,
区域内不再审批果木苗圃种植、安府办发[2017]52号关键词: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天然气公司等部门应停止供水、 必须按照“村(组)提出意见, 县房管局现场核实形成图像和文字资料后,分家、明确县城规划区内农户申请建房审批政策 (一)封户区内政策 封户区内不得审批新、流转后的土地必须坚决保护基本农田, (三)中、并将现状条件和拟批准的况在所在村组公示30日,
县城规划区内户籍管理制度 严格分(立)户管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对营业场所的要求,再经村、资企业、
自愿放弃房屋等原因造成居住建筑面积不足四十平方米或无房,2)。
按照“统一选址、车库、并报村、必须书面承诺将原宅基地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后才可以审批。 2.审批程序:符合审批条件的,不得再审批新的宅基地。
需经组、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供电、 二、中期控制区范围见附件1、建筑面积、统一审批、